逆流而上(19)

  我已不记得如何见到陈德蓉,只记得那时候只是个清清纯纯的黄毛丫头,琼瑶认为她是可造之材,只是年龄还太小,琼瑶说:“等她长大!”签了基本演员约,但希望她继续学业,内涵是好演员的基本要素。

  香港地区邵氏也看中了陈德蓉,签了电影约,要她们母女移居香港地区,接受戏剧训练。琼瑶乐观其成。筹备《梅花烙》的时候,需要一位清纯脱俗、美丽绝伦的少女,琼瑶把陈德蓉叫来,果然发现她已长得亭亭玉立,决定大胆选定她为第一女主角。

  如果说选用陈德蓉是刻意培植,金铭是意外发现,选用赵薇,却是意外中的意外。

  拍摄《还珠格格》时,原定饰演小燕子的是位港星,却在《还珠格格》开镜前,忽然接拍一部影片,不能及时报到。琼瑶决定换角,大胆启用台湾的一位新人林心如,正在北京戏剧学院求学的赵薇饰演紫薇。琼瑶事前没见过赵薇,只看过她主演的一部内地连续剧,觉得她很有潜力,虽然大家认为赵薇在那部戏里有些胖,也不够亮丽,但琼瑶还是力排众议。等角色都一一选定,在开拍前夕,琼瑶又觉得心如太静,赵薇活泼,应该角色互换。她的这个临场换角,事后证明是“最正确的抉择”。

  从事电视制作后,面临的最大一件烦恼,甚至感到身心受创,也是因为新人而起。

  拍摄《青青河边草》,女主角是岳翎,与马景涛搭配。戏中另外需要一位美丽的角色,饰演马景涛的未婚妻,有人就介绍陈红前来。陈红完全是个新人,当她来到片场,亮丽耀目,试演了一天戏,演得不错,决定录取。

  第二天,出现了一位台湾来的陈姓男,自称是陈红的经纪人,他开了一个吓死人的天价,也许他认为已经拍了一天戏,我们非用她不可,偏偏我们就不受“敲诈”,决定换角。

  于是,又找来了一位新人何晴,也算得上是天生丽质,更有一份端庄的气质,很适合剧中人的身份,陈红表示再低的片酬,她都愿意接这部戏,但被经纪人弄巧成拙,只能怏怏离去。

  当年有规定,到大陆拍片,只能少数配角聘用“非演艺人员”(不是电影或电视演员)担任。何晴是昆剧演员,不是“演艺人员”,又非主角,一切符合规定。

  《青青河边草》播出后,那个自称陈红经纪人的陈姓男子,向新闻主管部门告密,说何晴是电影电视演员,说我们是违规拍摄。有关何晴的身份资料,包括她的身份证影本,她所属的昆剧团也正式具文证实:何晴不是所谓的“影艺人员”。

  这位陈姓男子举办记者招待会,大肆咆哮。新闻主管部门眼看新闻闹大了,就把案子移交法院“查明真相”。如果告密属实,我这个制作人将因“伪造文书”而移送法办!

  法院开庭,法官问我关于何晴的这些资料中,哪些是我写的?当然一个字也没有!法官说:“既然没有一个字是你写的,新闻主管部门怎能告你伪造文书?”我问法官是否“不起诉处分”?

  法官说这个案子根本不可能成立,哪有起诉不起诉的事?

  这件乌龙事件,虽然还我清白,但拍戏拍到“移送法办”,使我在精神上蒙受极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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