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05)

    “亚历山大干吗要娶这个孩子当老婆呢?”升降机刚把他们送上五楼,康斯坦斯·丢伊就问她的丈夫。查尔斯·丢伊扬了扬眉毛,咧嘴笑了笑。“亚历山大这个人你还不知道?对茹贝,他会一如既往地好,与此同时,再娶个小得由他摆布的妻子。他单身的时间太长了。如果不赶快生儿育女,就没时间培养他们治理一个‘帝国’了。”

    “我太了解亚历山大了。他喜欢花枝招展、而不是穿戴寒酸的女人。你瞧茹贝。”“不过,我敢担保,那只是他作为旁观者,过过眼瘾罢了。在这座邪恶的城市,恐怕没有一个十六岁的姑娘像伊丽莎白这么单纯。他可以和茹贝或者别的女人寻欢作乐,但是谈婚论嫁的时候,就非清白的姑娘不娶了。”查尔斯说。他和妻子的关系一直很好,而且说起话来不无幽默之感。“而且,只要稍加改造,小伊丽莎白就会是个引人注目的美人儿。”

    第二天下午五点,他们按照长老会的仪式举行了婚礼。新娘很沉着,新郎也很冷静。他们用坚定的声音宣誓。宣布结为夫妻之后,亚历山大撩起伊丽莎白的面纱,吻了她一下。尽管在丢伊夫妇看来,这种爱意的表达无伤大雅,亚历山大却感觉到她颤抖了一下,而且向后缩了缩。不过这一刻很快就过去了。丢伊夫妇在教堂外面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之后,新婚夫妇和两位证婚人便各奔东西。

    这一次,他们俩走进餐厅的时候,正在吃饭的人们都鼓起掌来,因为伊丽莎白还穿着结婚礼服。那枚朴素的金结婚戒指已经让她觉得手指发烫,而同一个手指戴着的那枚钻戒更让她觉得火烧火燎。那是一枚独粒宝石,足有小硬币那么大。这枚钻戒是中午吃饭时亚历山大给她的。那一刻,她不知道一双眼睛该往哪儿看。最不想看的或许就是他拿出来的那个小盒子。

    “你不喜欢钻石?”他问道。“哦,喜欢,喜欢!”她慌乱地说,“可是,这合适吗?太……太引人注目了。”他皱了皱眉头。

  “戴钻戒是我们的传统。我妻子的钻戒必须符合她的身份。”他说,身子探到桌子那边,拿起她的左手,把戒指套到她的无名指上。

  “我知道,这一切对你一定非常陌生,伊丽莎白。但是,作为我的妻子,你一定要戴最好的,拥有最好的。永远这样。我知道,我寄过去的钱,詹姆斯叔叔只给了你一点点。”他苦笑着说,“一枚小钱也要掰成两瓣儿花,这就是詹姆斯叔叔。可是那种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继续说,把她那只手握在自己一双手里,轻轻抚摸着。“从今天起,你就是金罗斯太太了。”

    也许她眼睛里的神情让他犹豫了一下。他突然停止抚摸,不像平常那样利利索索,而是笨手笨脚地站起身来。“我去抽支雪茄烟。”他边说边向阳台走去。这个话题到此为止,伊丽莎白和他再次见面便是在教堂。

    以后,她将明白,她的疑惑、焦虑和惊慌都是因为事情发展太快造成的。那么多从未有过的感觉和体验一下子交织在一起。这种心境的基础不是对新婚之夜的恐惧,而是要和她不爱的人过一辈子。以后的几天里,他一直和她在一起,给她挑选女仆,亲自找店铺给她定做服装、帽子、鞋、袜子,帮她挑选头饰。她觉得,尽管他认为自己很体贴,事无巨细考虑得都很周到,实际上,什么事情都是他说了算,她不知道“独裁者”这个词,于是就用她知道的“暴君”这个词来形容他。

    新婚第二天早晨吃早饭的时候,她试图多了解一点亚历山大。“亚历山大,我只知道你十五岁的时候离开金罗斯,到格拉斯哥锅炉制造厂当学徒;知道迈克格雷戈先生认为你非常聪明;知道你在新南威尔士金矿发了点小财。可是,你的经历一定很多。请你讲给我听听。”她说。

    他笑了起来,笑声很有吸引力,听起来很真诚。“我应该知道,许多事情他们一定闭口不谈,”他说,眼睛亮光闪闪,“大致情况就是你说的那些。”他说,挺了挺胸。“我在格拉斯哥呆了几年,然后坐船到了美国,又从加利福尼亚到了悉尼,在采金区发了比‘小财’更大的财。”

    “我们在悉尼生活吗?”“不,伊丽莎白。我有自己的城,金罗斯。我在金罗斯山顶特意为你建造了一幢新房子。你就住在那儿,那儿就是我的矿井。”“你的城离悉尼远吗?”“在澳大利亚不算远,当然实际上也够远的了。在金罗斯,我们可以乘火车,我是说铁路,走一百英里,然后就得坐马车。”

    他好像突然想起什么,向前俯了俯身子。“你能写会算吧?伊丽莎白。真希望你能。你会签名,可是仅限于此吗?”“我看书一点儿问题也没有,”她说,心里不大高兴,“只是手头没有历史书罢了。我还学过写字,可惜没有机会练习。父亲家没纸。”“我给你买习字帖。你可以照着描上面的字母,直到你觉得写起来得心应手。还给你买好多好多纸、钢笔、墨水。你要是愿意的话,还买颜料、速写本。大多数夫人、小姐都喜欢画水彩画儿。”

    “我可不是夫人、小姐坯子。”她说,尽量鼓起勇气,保持自己的尊严。他明亮的目光又闪了闪。“你刺绣吗?”“我会缝衣服,但是不刺绣。”这天早晨晚些时候,她心里想,他怎么能那么轻而易举地就将话题转来转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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