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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因为要放风筝、追风筝。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参赛的人要用自己的风筝线割断别人的风筝线,并把坠落的风筝追到手才算胜利。每天的比赛从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我记得有一年,比赛到了天黑还没终结,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的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以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我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哈桑是我见过的人中最精此道的高手。十分奇怪的是,在风筝跌落之前,他总是等在那个它将要跌落的地方,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1975年冬天,我最后一次看到哈桑追风筝。
那年冬天的巡回赛,是二十五年来规模最大的风筝比赛。
距比赛还有四天的那个晚上,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铺满毛皮的椅子上,烤着火,边喝茶边交谈。爸爸:“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巡回赛,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或者该怎么说。爸爸总是胜利,赢得一切他想赢得的东西。难道他没有权利要求他的儿子也这样吗?我要赢得比赛,没有其他选择。我要赢得比赛,我的风筝要坚持到最后。然后我会把它带回家,带给爸爸看。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那么也许我在家里孤魂野鬼般的日子就可以结束。也许,他最终会原谅我杀了他的妻子。
现在我有个使命了,我不会让爸爸失望。
比赛那天早晨,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
我从来没有见到街上有这么多人。风筝斗士和帮他们拿卷轴的人挤在一起,做最后的准备。周围的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已经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发现爸爸和拉辛汗坐在一张长凳上,两人都穿着羊毛衫,喝着茶。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把东西收起来,转身回家。我觉得自己今天必定难逃惨败。
“我有点不想在今天放风筝了。”我说。“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来放风筝吧。”他说。“好吧。”我又答应了。
按照我们往常的信号,我猛拉两次线,哈桑放开了风筝。
不消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发出宛如鸟儿扑打翅膀的声音。哈桑拍掌称好,跑在我身后。
空中已经挂着至少二十来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不到一个钟头,这个数字翻了一番。哈桑在我身旁,帮忙拿着卷轴,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
顷刻间,割线开始了,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回旋着跌落下来。它们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我能听得见那些追风筝的人,高声叫嚷,奔过大街小巷。有人扯开喉咙,报告说有两条街上爆发冲突了。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仍在放着风筝,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我割断了一只带有白色尾巴的黄风筝,代价是食指又多了一道伤口,血液汩汩流入我的掌心。我让哈桑拿着线,把血吸干,在牛仔裤上擦擦手指。
又过了一个钟头,天空中幸存的风筝,已经从约莫五十只剧减到十来只。我的是其中之一,我杀入前十二名。
到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仍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我的眼光转向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面,它大开杀戒。
“它干掉几只?”我问。“十一只。”哈桑说。“你知道放风筝的人是谁吗?”
哈桑啪嗒一下舌头,仰起下巴。那是哈桑的招牌动作,表示他不知道。蓝风筝割断一只紫色的大家伙,转了两个大圈。隔了十分钟,它又干掉两只,追风筝的人蜂拥而上,追逐它们去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只剩下四只风筝了。我的风筝仍在飞翔,我的动作无懈可击。我从来没有这般胜券在握,这么幸运,太让人兴奋了!又过了十五分钟,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家伙了,那只蓝风筝。
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那条玻璃线。人们纷纷顿足、拍掌、尖叫、欢呼。“干掉它!干掉它!”我在想,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音乐震耳欲聋,蒸馒头和油炸菜饼的香味从屋顶和敞开的门户飘出来。
结果比我预想得要快。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我卷开线,让它飞高。我的风筝转了一个圈,飞到那只蓝色家伙的上面,我稳住位置。蓝风筝知道自己麻烦来了,它绝望地使出各种花招,试图摆脱险境,但我不会放过它,我稳住位置。
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着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也不用看。哈桑抱着我的脖子,不断尖叫。
“太棒了!太棒了!阿米尔少爷!”
我高声尖叫,一切都是那么色彩斑斓、那么悦耳动听,一切都是那么鲜活、那么美好。我伸出空手抱着哈桑,我们跳上跳下,我们两个都笑着、哭着。“你赢了,阿米尔少爷!你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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