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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报讯(邱笑尘
记者王醒)为了避免道路无计划挖掘给市容市貌带来的负面影响,市城建局市政管理处昨天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将严把审批关,禁止建设单位在计划外申报挖掘道路。对于大修或者新建的道路,三至五年内不准许挖掘。
市政管理处今后将尽可能整合道路挖掘内容和挖掘时间,避免在旅游旺季或全市大型活动期间安排道路挖掘。同时对于没有申报道路挖掘计划的,除煤气外泄、自来水、排水设施等紧急事故抢修工程以外,其他审报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
在现场管理方面,市政管理处也提出:今后,对于挖掘道路超过50米的,申请单位需提交挖掘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材料说明、现场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施工日期等。对主干路、繁华地段工期超过15天,长度超过200米的大型工程项目,城建部门将对工程名称、开竣工时间、主管单位等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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