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5日 阴有阵雨雨量可达中雨局部大雨有雾,19℃~23℃ 返回首页
滨城大事 | 社会扫描 | 民生资讯 | 时政 | 财经 | 县城 | 体育 | 理论 | 权威发布 | 深度报道 | 专题
您现在的位置: 大连新闻网 >> 滨城大事
韩国组团游后借口债务纠纷 旅行社私扣10万保证金
2008-07-05 www.dlxww.com
来源:新商报
  新商报讯(田雨适记者韩顺兆)近日,开发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旅游纠纷,为消费者如数讨回了10万元出国保证金。

  5月29日,开发区消费者协会接到家住黑龙江的消费者李先生投诉,反映他在大连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发区营业部办理赴韩国六日游时,交了旅游费用和归国保证金10万元,可当他回国后,要求返还10万元保证金时,该旅行社却以种种借口不履行退款承诺。

  经了解,李先生于今年4月份与大连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发区营业部联系赴韩国六日游事宜,签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工作人员提出要收保证金,并解释说:“这是领馆根据您个人资料和财产的情况收取的,一般由旅行社代收,主要是防止当事人在国外滞留不归,因此得收1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您回国之后,有的签证是需要到领馆注销的,签证注销之后,保证金就可以返还了,简单的说,您从韩国回来,保证金就可以全额还给您了。”李先生便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并交纳了保证金。

  签订完合同后,李先生回家左等右等,也没有接到旅行社的通知,经多次询问,旅行社答复由于客人少,所以始终未能组成团,因此李先生就被该旅行社安排到沈阳某旅行社赴韩国六日游旅游团里。

  李先生高高兴兴的在韩国六日旅游回国后,按照约定到原旅行社要求返还保证金时,该旅行社却以自己公司与沈阳某旅行社存有债务纠纷为由不履行退款承诺。

  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反复调解,该旅行社负责人终于承认了未履约的过错,为消费者如数退还了10万元保证金,并向消费者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