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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妈捡4400元还给失主 不久她丢4400元也很快找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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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仰山 200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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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大连晚报 |
王永珍捡到4400元钱,她还给了失主。可不久后,她也丢了钱,最后,店主也把钱还给了她。 今年68岁的王永珍,是李家街道锦霞社区的居民,半个月前的一天,她在锦绣小区早市买菜时,突然发现路边有一个透明塑料袋,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装着一沓钱。王永珍将它捡了起来,打开一看,除了钱,里面没有任何证件。王永珍就拎着这一袋子钱,一边走一边问“谁丢钱了”,可没人接话。没辙,王永珍就站在早市入口等着,盼着失主能回来寻找,一直等到早市散了,也没等来失主。 实在找不到失主,王永珍就把自己家的地址告诉给早市卖货的,然后往家走,沿途她遇到环卫工人就会走上前去,把自家的地址留下来。 几小时后,一名中年男子向几位清洁工打听,有没有人捡到钱。他说,自己的钱丢了,在早市门口有人告诉他,有一位大妈说捡到了钱一直在找失主,可人们都把大妈的话当笑话,没人能记清她的地址。清洁工也表示,他们也没记清地址,只记得她住在这附近,家在一楼。 这名男子又往前边走边打听。赶巧了,走到了王永珍家的窗前时,王永珍正站在窗边。这名男子向王永珍打听“那位捡到钱的大妈”,王永珍就问他,“你丢了多少钱?”“4400块。”那名男子一一回答了王永珍的问题。王永珍一听完全正确,立即把捡来的钱交还给了失主。 一个星期后,王永珍到锦绣路一家照相馆取照片,离开时,把包落在柜台上了。五小时后,王永珍突然发现自己的包不知丢在哪里了,包里装着刚从银行里取出来的4400元钱。王大妈急忙回去找,当找到照相馆时,却发现店主早已在门前等候多时了。当王永珍老人拿到失而复得的4400元钱时,赶忙拿出100元钱表示感谢,店主执意不收。第二天,老人将一面锦旗送给店主,上写着“拾金不昧,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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