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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21日起,泉水经济适用房1355套剩余房源接受申购。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昨日公布申购条件,同时提醒申购家庭,一旦提交申请,参与摇号,在剩余房源售完前放弃选购的,将按相关规定取消申购资格一年。
据介绍,截至上月15日,经公开摇号产生的泉水新区 A、 B、
C三区经济适用房5448户入围家庭的选房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剩余1355套房源接受申购,并择日公开摇号。据了解,此次剩余房源户型以一居室为主,含少量两居室。
此次销售面向参加泉水新区经济适用住房摇号未入围且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据统计,约有2.25万人符合申购条件。有意购买此次剩余住房的申购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单原件,到
A、 B、
C三区原售楼处进行申购登记。申购时间根据申购人户籍所在地区域,按中山、西岗、沙河口和甘井子区的先后次序,从4月21日起,至4月28日止,每区限两天,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时-4时30分。
申购登记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将择日对 A、 B、
C各区申购家庭分别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在《大连日报》公示15日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购人,按公示指定日期进行购房手续的办理。
相关部门昨日提醒有意申购的家庭,申购地点只能在 A、 B、
C三区任选其一,如出现两个以上的地点同时申报现象,将根据受理情况随即确定一个地点。同时,申购家庭应有明确购买意向,一旦提出申请并参与公开摇号,又中途放弃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申购资格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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