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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折上清晰地显示出支取的时间和金额。 记者曲家乙摄
把钱存在银行里就保险了吗?至少34岁的瓦房店市民陈爱英并不这么认为。“我的一个银行账户里有1000多元存款,而且设有密码,但银行方面先把我的钱冻结,后来竟私自把1000多元划走。”4月8日,陈爱英为此将某银行瓦房店支行复州城分理处告上法院。目前,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起因:多支付了1000元钱?
4月9日,记者见到了陈爱英。据陈爱英介绍,去年6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她到该银行复州城分理处取钱还货款。“那天,我和债主一起到银行,债主在银行外面等着,我进去取钱。”陈爱英回忆说,当时,她把存折递进窗口,要求取3000元现金,银行出纳员点验了现金后,把存折和钱递了出来。这个过程与储户正常取钱没什么两样,但在这普通取款过程中,却孕育了一场特殊的纠纷。
“取完钱后,由于着急,我也没数,就直接把钱还给了等候在外面的债主。”然而,让陈爱英意想不到的是,当日下午,她突然接到银行方面的电话,要求她去分理处一趟。
“我到了分理处后,一名出纳人员告诉我,我上午取钱时,银行多给了我1000元,要求我把1000元退给他们。我手里有存折,上面表明我只取走了3000元。”据陈爱英说,因为她不承认,该银行分理处里出来几名工作人员,一起指责她。
储户:私自扣了我的存款
因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当时,陈爱英愤而离开银行。“从那以后,我经常接到该银行分理处的骚扰电话,其中一出纳员的丈夫还打电话辱骂我,我的生活被彻底扰乱,精神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陈爱英告诉记者,她因此被医院诊断出患了抑郁症。
事情过了半个来月后,陈爱英打算把该存折中剩下的1000多元存款全部取出来,但却被告知存款被冻结。而今年3月,陈爱英拿着那张存折再次去该银行复州城分理处打算取钱清户,却发现存折里的1000元被扣走了。分理处方面表示,因为当初多给她1000元了,因此现在要扣除抵顶。“银行凭什么私自把我存折里的钱扣走?如果这样,储户还有安全感吗?”愤怒之余,陈爱英决定讨个说法。
4月8日,陈爱英向瓦房店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已经立案。
银行:监控录像能显示事件
4月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该银行复州城分理处副主任张女士。据她介绍,陈爱英取钱离开银行后,工作人员顶账时,发现少了1000元,通过监控录像,发现是由于出纳人员的疏忽,多给了陈爱英1000元,于是通知她来分理处,希望她能把钱返回来。因为双方一直没有协商好,分理处就按照银行的规章制度,将其账户上的存款做了等额冻结,并最终扣收了那笔钱。
至于陈爱英所说,有关出纳员的丈夫骚扰她等事,张副主任表示不清楚。下午,该分理处主任张先生告诉记者,按照银行规定,在有证据证明储户不当得利时,可以直接从其账户中扣款。银行的监控录像可以证明当时由于出纳人员的失误,而多给了陈爱英1000元。
陈爱英表示,当时,分理处不给她看录像,但分理处方面则表示,当时要用录像来证明,但陈爱英拒绝观看。
律师:银行方面的做法违约侵权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陈爱英的代理律师———辽宁万正律师事务所赵连军律师。他认为,银行与储户之间是一种储蓄合同关系,如果银行没有经过储户许可,擅自从储户账户中划走款项,既违反了合同约定,又侵犯了储户的财产权。
即使是银行确实多支付给储户钱了,对于储户来说,属于不当得利,但在没有得到储户的确认情况下,银行要讨回多付的款项,必须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而不能强行扣款,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至于该银行复州城分理所谓的他们是按照银行的规章制度扣款,但要清楚一点,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不能对抗法律法规。
另外,银行支付给储户钱款时,应该当面点验查清。试想,如果现在是银行少给储户钱了,储户没有当面点验,事后找银行讨要,情况又会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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