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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在法庭上。(资料图) 中新社4月9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报道,许霆恶意取款案又有了新的进展,9日上午,许霆正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许霆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民事关系上的过失,而不是刑事犯罪,应该不构成盗窃罪,重审原判决定性错误,二审应作出无罪的判决。
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一百八十条规定,许霆在今年3月31日重审宣判后,4月10日是他上诉期的最后一天。
许霆“恶意取款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备受社会的关注,此案在今年初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今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以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17万多元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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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父写信骂儿“没骨气”
8日,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又给儿子写了一封信,信上再次骂许霆“没骨气”,希望他做个有抱负的人。8日,记者电话采访许彩亮,他表示:始终坚持上诉。许彩亮再次提到:许霆的案子不是关系到个人,而是要让这个案子成为一个标杆,推动国家法律进程。辩护律师杨振平说,“我们的观点始终一致,不会做任何改变,如果上诉肯定将做无罪辩护。”
据悉,许霆的上诉书已经做好,许彩亮和律师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无罪辩护:一、许霆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显著轻微;二、许霆通过柜员机正常操作取款,在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上都没有进入金融机构内部,是取款,不是盗窃金融机构;三、现有刑法未对本案这种新形式下出现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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