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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里有位曾子,说过一段在中国文化史上颇为著名的话:“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管见所及,无论古人今人,对这段话都是抱着毕恭毕敬的品咂和欣赏态度,也不乏用它来提气励志的,至于质疑其内在合理性,则未之见也。今儿我且斗胆试试,先撂句狠话在前头:我认为曾子是在犯傻。
平时多多反思和内省,懂得“临事以惧”,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对谁都是值得肯定的好习惯,但曾子的说法不在其列。先看前两句:“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我的小见是,对这类问题,在漫长一生中若能对自己问个七回八回,应已够呛,倘若每天都要自问一回乃至三回,则十足怪诞。
显然,一个人若素性诚挚、待人忠厚,在与上司或朋友的交往过程中,当已自然形成“忠”“信”的价值观;忠信既已成习,生活中的他,通常就是个能依靠、够哥儿们的属下或朋友,也就不再有机会在这些领域频频反省。就像一个人若习惯于每天刷牙,他断然不会以“日三省”的方式自问“晨起刷牙乎”。
在与上峰或朋友的工作、交往过程中,我们偶尔也会遇到攸关“忠信”的难缠之局,需要反复掂量、权衡,但这类事,即使在社交范围大幅拓展的今天,一年撞上两三回已经够让人郁闷了,倘使每月都要面临一次“忠诚还是背叛”的考验,心理再强悍的家伙也会抓狂。而曾子,竟然每天要自问三回!更要命的是,他还不是开玩笑,他是认真的。
再看“传不习乎”,怪诞程度并未稍轻。援照上例,一个人若早已养成手不释卷、温故知新的习惯,就不会有闲工夫忙着反省。更让人纳闷的是,话中情境极度费解,试想:他若不爱读书,决不会有这份反省的自觉;他若深爱读书,如此反省又毫无必要:哪有一边吃肉还一边自问“我吃肉了吗”的道理。
人都是有惰性的,再热爱读书的学者,偶尔也会心生倦怠。英国最博学的约翰逊博士曾如此告诫后生:“年轻人,尽量用功读书,多吸收知识,因为当你年龄增大,你会发觉,熟读群书,是一件多么令人厌烦的苦差使。”所以,当惰性来临,给自己敲敲警钟,哪怕捶捶脑袋、拽拽头发,也合情合理。但再怎么着,也不至于每天来上三回呀。仔细想想,这事甚至比“头悬梁,锥刺股”还要可怕,前者毕竟偶一为之,若是为了赶考,倦意来袭时用这等狠招刺激一下自己,还算情有可原。“传不习乎”却是天天要问的,还不止一回。
说了半天,本意却非讥讽前贤,而是客串一回醉翁。为避鲁莽,我且退出一箭之地,姑且假设:曾子这么说,有他非此不可的理由,并非存心作秀,只因时光遥遥,古今悬隔,后人如我者,已失去了领略其中真味的机会和能力。若此言成立,则正好说明,这类貌似格言的句子,在破译其原始语境之前,有可能距格言最远,人们不分场合地加以弘扬,乃是昧于道理的两分法,将主观道理误认作客观道理。依我看,这段话充其量只能算一种前贤轶事或人文谈资,别无他用。
人间道理,约有两种:客观道理和主观道理。何谓客观道理?该道理的产生,或经由科学的考察而来,或经由逻辑演绎产生,往往具有不容抹煞的客观性、科学性和真理性。何谓主观道理?该道理的产生,来自人的主观感受或个体经验,也可能服务于某种娱乐目的。该道理也许有趣并不失某种片面的深刻性,我们不妨在轻松的心态下领略它,但不宜把它视为针对大众的指导性意见。
对主观道理,我可以把它抽成一口雪茄、品成一杯新茶、咪成一碟小酒、瞧成一弯月牙,但是,只要我还想有所长进,我就无权把它供奉成一种原则。一旦我想这么做,我此前所有关于雪茄等物事的联想都得抛诸脑后,转用最苛刻的态度审视它。这道理其实很简单,你想买辆车的话,你肯定会先行确认它的性能,而听从一个道理,追随一种思想,较之买车,无论如何不该是次一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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