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大连市两级法院在3月1日至7月30日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这次集中执行行动为期5个月,从3月1日开始到7月30日结束。执行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将重点执行以下案件:一是无法定事由超过法定期限没有执结的案件;二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三是困难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四是劳动争议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五是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六是各级党委、人大督办案件。
为确保执行行动的顺利开展,两级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媒体上发布公告,曝光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通告限制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境;通告限制被执行人工商登记注册、开发立项,限制工程招投标、限制多头开立账户及金融贷款;通告不履行义务人的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工商局信用体系以及相关政府网站;通告对不履行义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强制审计;悬赏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公布举报电话;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党政机关任职的,建议相关组织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罚款;对部分案件采取提执、交叉、指定方式予以执行;对妨碍执行、抗拒执行并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
这次集中执行行动的监督举报电话是83775357,83775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