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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大市辖五区一县时期区划示意图(1966年6月—1968年12月)
中国人民为反抗帝国主义的侵略,推翻封建主义的统治,进行了一百多年不屈不挠的斗争,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的成立,是中国历史的伟大转折,开始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时代。
一、旅大行政公署时期(1949年10月—1950年12月)
1949年10月,旅大行政公署(相当于省级)隶属东北人民政府(大行政区,辖辽东、辽西、黑龙江、吉林、松江、热河六省和旅大行政公署、沈阳市、哈尔滨市、长春市、本溪市、鞍山市、抚顺市)。旅大行政公署辖大连市、旅顺市、金县、大连县、长山县(1949年11月10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金县长山列岛区建制,建立长山县;1953年1月31日,长山县改名长海县)。
1950年4月8日,大连县与大连市合署办公,同年12月,撤销大连县建制。其原辖7个郊区,除西山区并入大连市沙河口区外,其余6个区合并为3个区,即:南关岭区并入甘井子区,岔沟区并入小平岛区,革镇堡区并入营城子区。同时撤销大连市寺儿沟区,并入中山区,西岗区与岭前区不动。大连市、县合署后调整归并为上述7个区。
大连地区北三县:复县、新金县、庄河县隶属辽东省。
二、旅大市人民政府时期(1950年12月—1953年3月)
1950年12月1日,撤销旅大行署区和大连市建制,建立旅大市(相当于省级),辖旅顺市、金县、长山县和7个直属区:中山、西岗、岭前、沙河口、甘井子、营城子、小平岛区。
1950年12月16日,市政府颁布命令,改区公所为区政府,决定区为一级政权。全市总人口(不含北三县)955,551人。从此,旅大市成为东北大行政区直辖市。
三、旅大市为中央直辖市时期(1953年3月—1954年7月)
1953年3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国务院前身)根据中央关于改变大行政区辖市及专署辖市的决定,将旅大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表中央人民政府进行领导与监督。中共旅大市委书记欧阳钦兼任旅大市市长。旅大市(中央直辖市)辖旅顺市、金县、长海县和中山、西岗、岭前、沙河口、甘井子、小平岛、营城子区。复县、新金、庄河县仍隶辽东省。
四、旅大市为辽宁省辖市(1954年8月1日至今)
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的决定。1954年8月1日,将辽东、辽西两省合并为辽宁省。旅大市等11个中央直辖市改省辖市,从此,旅大市为地级市。1955年后,辽宁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金县、长海县由旅大市所辖改旅大市代省管理,两县人口不计入旅大市人口总数。1955年2月3日,旅大市人民政府改为旅大市人民委员会。1956年8月营城子区与小平岛区合并为大辛寨子区,1958年8月,岭前区并入中山区。1959年8月,撤销大辛寨子区,其所辖营城子人民公社划归旅顺市;凌水、棠梨沟两个人民公社划归沙河口区;革镇堡人民公社划归甘井子区。
1954年8月至1959年1月,复县、新金县划归辽宁省辽阳专署,庄河县划归安东专署。
五、旅大市辖北三县时期(1959年1月—1960年3月)
1959年1月5日,辽宁省人委决定,将原属辽阳专区的复县、新金及原属安东专区的庄河县划归旅大市。金县、长海县亦划归旅大市。旅大市陆地面积由2339平方公里扩到12,573.85平方公里。总人口3,481,336人。
1960年1月,国务院决定撤销旅顺市改设旅顺口区,仍属旅大市。
六、旅大市陆域面积最小时期(1966年3月—1968年12月)
1966年3月,中共辽宁省委决定将庄河县划归丹东市;同年6月,金县、新金县、复县划归辽南专署。旅大市仅辖旅顺口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长海县。陆域面积1160平方公里。
1967年3月,根据中央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旅大警备区对旅大实行军管,建立旅大市军事管制委员会。1968年8月6日,经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在军管会的主持下,成立旅大市革命委员会,把原市委、市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全部收归市革委会,实行一元化领导,随后,各县、区和各系统也陆续成立革委会。
七、旅大市辖五县五区时期(1968年12月—1981年3月)
1968年12月26日,辽宁省革委会决定把金县、新金县、复县和庄河县重新划归旅大市,至此,旅大市辖5区(旅顺口、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区)5县(长海、庄河、复县、新金、金县)。陆域面积为12,573.85平方公里。1978年11月,中共旅大市委与市革委会分开,单独设立中共旅大市委办公厅。
1980年8月10日,旅大市革委会改称旅大市人民政府,仍为辽宁省地级市,从而结束了以“革命委员会”作为各级政府组织的特殊历史时期,使政权建设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各县区革委会先后改为县、区人民政府。
八、旅大市改称大连市时期(1981年3月至今)
地级市时期(1981年3月5日—1994年5月)
1981年2月9日,国务院决定将旅大市改称大连市。从1981年3月5日起凡冠有“旅大”字样的党政群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一律改称“大连”,其辖区不变,仍辖5区5县。
1984年1月,金县大连湾乡划归甘井子区。
从1985年至1992年期间,北三县改为县级市,金县改为金州区,仍属大连市。
1985年1月17日,国务院批准将复县改为瓦房店市,4月1日正式挂牌。
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金县建制,改设金州区,5月20日正式挂牌。
1991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新金县改为普兰店市,1992年2月28日正式挂牌。
1992年9月21日,国务院批准将庄河县改为庄河市,10月28日正式挂牌。改市、区后其辖区不变。
自1992年10月28日后,大连市辖3市1县6区,即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旅顺口区、金州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形成地级市管辖县级市体制。
副省级市时期(1994年5月至今)
1994年5月,大连市由地级市升为副省级市,仍属辽宁省,其辖区不变,仍辖3市(县级市)1县6区。为全国15个副省级市之一。
1960年9月1日,石城岛人民公社(含王家岛大队)由庄河县划归长海县。2004年10月30日,辽宁省根据国务院批复,正式批准石城乡、王家镇划归庄河市,12月7日正式挂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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