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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注重改进作风,开展一站式的服务,简化了行政审批的程序和手续,方便了群众。侯滨江 摄

大连万达出租汽车公司最近忙于企业改制,在这期间,大连市工商局西岗分局主动登门服务,仅用了两个工作日,就帮助企业办好了改制后的工商营业执照。于智海
摄
7月1日,《行政许可法》以及作为保证其全面实施的规章制度,《大连市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大连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试行规定》、《大连市行政许可决定申诉检举办法》、《大连市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制度》、《大连市行政许可统计制度》将正式施行。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五项规章制度的各项条款,百姓的利益将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便民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在这部法律的许多条款中。由此你将享受到由此带来的各种便利。
民政
清理不合理的行政许可事项
本报讯(记者刘晓文)大连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汤易介绍说,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市民政局对行政许可规定、实施行政许可主体以及行政事业收费进行了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经结束。
在清理行政许可规定时,市民政局要求所属部门,凡是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都要从部门建制起,按许可规定文件的效力等级、起始年限以及经历的沿革变化,从源头上对废止、修改、新立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彻底的清理,并对清理工作按两个层面协同进行。经过认真甄别,最后确定行政许可规定18个,其中拟保留8部,占总数的44.4%。根据清理后拟保留的许可项目,市民政局召开了民政系统会议,对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保留的项目进行了统一规范,保证了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
在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市民政局本着依法清理、依法处理原则,从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一直到审查与决定以及准予许可后的监督过程中,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以及监督机关是否收取费用,进行了全过程、逐环节的梳理。在清理行政许可收费过程中,重点把握收费的性质、依据、特点,并对本局行政收费按性质进行分类:哪些是行政主体向公民、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单方面的具体行政行为收费,哪些是具有强制性收费,哪些收费具有非赢利性收费,哪些行政许可不收费。目前,市民政局确定收费项目29项,拟继续执行的只有5项。
工商
100个前置审批项目废止
本报讯(井惠群见习记者王朋)记者从大连市工商局了解到,工商部门上半年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规定进行了清理。对工商机关出台的81个文件114项许可项目,废止22个36项,17个32项待定或正在修订。对目前的219个前置审批项目,保留119项,其余以地方性法规、政府和部门规章为依据的100项一律建议废止。
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市工商局前不久制定了《大连市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大连市内资公司制企业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大连市个体工商户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大连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等52个具体的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按照流程,企业名称登记的窗口受理审查、处长核准等多道程序由“注册官”一人完成,工商局承诺名称登记即时核准、变更登记3天,设立登记为5天完成。将受理、审查、复合、核准四个注册环节简化“一审一核”。除了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的行业,现场调查不再作为企业登记的必需环节。企业登记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采取当场告知制,即受理企业登记材料时,要一次性回答清楚企业的问题咨询、一次性告知企业递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规范收费和处罚权力。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市工商局修改了2002年制定的《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涉及法定有自由裁量罚款幅度的695项行政处罚权逐项细化,设定不同情节下的罚款幅度2445项。实行立案、审案、定案三分离,办案人员对结果只有建议权,小案子由法制机构签署意见,分局超过1万元、市局超过3万元的案件,由审核委员会审核后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上半年,市工商局已全面清理了行政事业性、协会及经营性收费的事项、依据和标准。实行定费、收费、催费三分离,取消了较小经营规模个体工商户验照咨询、代办服务费,取消了合同鉴证费等收费项目。
外经贸
外商投资审批时限90天减为5天
本报讯(记者王艺)记者从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了解到,这个局已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范围、内容进行了清理,清理了许可事项及规定、实施主体,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该局仅保留12项审批项目,取消数量占总审批项目的53.8%。为了更好地为外商及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还将保留的12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外经贸局窗口办理,进厅率达到100%。完成了服务窗口至市局再至国家商务部间的联网,为推进网上审批做好充分准备。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相关人士举了一个案例:假设一家美国公司,拟在我市高新园区投资200万美元兴办一家合资公司,如果该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那么其审批权限归高新园区。该企业申办的具体程序是:首先向高新园区提交合资公司成立申请,同时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然后持工商局下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相应材料报高新园区,申请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立项、审批完毕。随后,企业到市行政审批大厅市外经贸局审批服务窗口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规定是2个工作日核发完毕,但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做到当日申报,当日核发。如果该项目的投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那么其审批权限归市外经贸局。则该项目需由所在区的外经贸部门向市外经贸局提出立项及成立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从正式受理到下达立项批复、下发企业批复并核发批准证书,每个环节工作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而在《大连市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出台前,市外经贸局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审查批准机关,原则上按照国家三资企业法规定,对这家合资公司的审批时限是45
90天之内(合作企业45天,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90天)。而现在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限规定为5个工作日,实际工作中又被压缩为3个工作日。新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开业审批登记大大缩减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时间,方便了外商来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改善了我市的投资环境。
此外,为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原则,设在市外经贸局的大连市外商投诉中心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调查、督办、处理等实行承诺时限制,实行立案后3个工作日内与投诉人联系制度,7个工作日内提供初步调查协调意见制度,30个工作日内结案通报制度。
环保
转变两个职能提高服务质量
本报讯(记者李枝宏)昨日,记者在大连市环保局了解到,该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抓住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我市软环境建设这个中心,积极进行职能转变、观念转变,从而确保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时依法行政。
一是职能的转变。通过对自身权力的限制,促进有限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实现阳光执法,并采取了如下措施:
缩减审批事项。对审批和许可事项进行大规模清理,共削减与合并审批项目10项、审核项目4项,审批项目由2001年的23项削减到现在的9项。在双清工作中,明确了执法主体,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10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重新修订了2个,废止了8个。
缩短审批时间。《行政许可法》对许可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是20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而环保专业法规定的审批时限按大、中、小项目分别是60日、30日、10日。对此,该局将审批时限缩短到10日、5日、3日,通过提高办事效率,来缩短审批时间。
待批项目预先公示。在审批方面推出“告知项目利益相关人”制度,项目在审批前,将建成后可能对周围的居民造成影响的项目,要向居民(项目利益相关人)公示,必要时召开听证会,并采纳群众的合理意见。做到既促进经济发展,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取消罚款自由裁量权。现行环境保护专业法对违法行为规定了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一种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执法人员往往把握不好自由裁量的尺度,容易造成执法不公,也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对此,该局此次出台了《大连市环保局行政罚款实施细则》,细化了所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规定了每一种环境违法行为的具体罚款额,取消了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接受管理相对人和群众的监督。
建立内外监督约束机制。为切实解决有人提出来的环保部门“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在项目审批、排污收费和行政处罚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工作环节,分别实行勘、批、验三分离,查、核、收三分离,查、处、缴三分离,解决了审批、收费和处罚一人全程负责的问题,分解和制约了个人权力。同时在社会上聘请了100余名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
二是服务职能的转变。由管理机关向服务机关转变,把以前的当事人求政府,变成现在的政府服务当事人,具体举措是:
推出“一站式”服务。即办理环保许可事项时,把所有的审批事项纳入到一起,从接收受理到出结果,只通过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改变了以前群众办事多部门跑、多次跑的现象,也杜绝了服务大厅和机关两头受理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