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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晓文)从7月1日起,不管是想开个饭店还是申请设立分厂,如果你的手续齐全,你只要发个电子邮件或传真,而不必再“亲临现场”,费尽周折。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大连市实施行政许可》的规定,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同时申请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在申请时,如果你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也许你立刻就可以得到批准的答复。《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对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法律还规定了明确的时限。
如果你想开个药店,你一定想知道你所在的地区已经有几家药店、经营情况如何;如果你想从哪个企业进货,你一定想知道对方的资信如何。《行政许可法》和《大连市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这不仅对个人申办企业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也在不断优化着社会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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