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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
大地税告[2004]5号
2004-06-29

   为加强我市部分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堵塞税收漏洞,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零税额申报企业、娱乐业、洗浴服务业的纳税人2002年、2003年税款缴纳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补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查补报的范围

  大连市辖区范围内2002年、2003年在地税局全年申报税额为零的私营以上纳税人(包含私营企业),及从事娱乐业、洗浴服务业的纳税人(包括实行查实征收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

  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卡拉 O 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咖啡厅)、网吧、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通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等)。

  洗浴服务业包括:桑那、休闲中心、健身中心、洗浴中心、美容中心、足疗中心。自查税款所属期限为2002年、2003年。二、自查补报的时间、方法和步骤(一)自查补报阶段(7月1日-7月30日)。请上述纳税人到各自主管地税机关领取《纳税自查情况报告表》。纳税人要认真开展自查,据实填写《纳税自查情况报告表》,于2004年7月30日前将《纳税自查情况报告表》报送主管地税机关,并将应缴的税款及滞纳金补缴入库。对于自查补报阶段主动补缴税款的纳税人,可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不再予以处罚。(二)专项检查阶段(8月1日-10月31日)。由地方税务局组织税务稽查人员,根据自查补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构成偷税的除追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外,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200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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