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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聂乔)“现在我住的地方可比以前好多了,这真多亏街道为我解决了住房问题,否则我早就无家可归了”。昨天,年近七十的孙桂芝老人握着记者的手说。她告诉记者,以前她一人住在不到8平方米的棚户屋中,无依无靠,每月仅靠3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自打棚户区将被拆迁的消息传出后,居住在违章临建中的她每天都为今后住哪儿发愁,没想到街道为她买了一处二手房,不用花一分钱,孙大娘就可以在新居安享晚年了。和孙大娘一样,原先居住在沙区李家街道石桥街11组82号这一“棚户区”中的200余户居民都心情愉快地告别了旧居。
沙河口区李家街道石桥街11组82号居民区位于南松路南侧,占地面积4000余平方米,涉及居民270余户,其中有两幢大连建材厂(已破产)产权的无暖气、无煤气、无有线电视的职工家属楼70户,原有无暖气、无煤气、无下水道平房一幢28户。在这两幢楼及平房之间,遍布了各式各样、大小不一的临时建筑174户(其中有证临建22户,违章临建152户),最窄处需侧身方可通过,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包括平房在内的200余户居民共用一个公厕,一个水龙头,致使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生活条件极其恶劣,是远近闻名的“棚户区”。该地脏、乱、差的问题先后引起市、区政府的高度关注,市长夏德仁曾亲临现场,听取附近企业与当地百姓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制订了搬迁改造方案。
在改造中,市、区、街三级政府根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补偿标准,对动迁户采取“就上不就下”的原则,为28户平房户及22户有证临建房主共补偿350余万元。为了方便部分已搬离的居民领取动迁费,李家街道还采取出车接及报销打车费的办法主动帮动迁户领钱,对有异议的动迁户,街道派专人负责调查,尽可能满足动迁户的要求。在了解了违章临建户孙桂芝和刘建详两家特困户的具体情况后,街道出资40余万元为他们购买了新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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