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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双特困”一个家 |
| 给“双特困”一个家 |
| 本报记者仇宝红
200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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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只要能遮风避雨,我就很满足”。这两天,“廉租住房”这个词语一直挂在老百姓的嘴上,尤其是对那些没有收入或者收入较低、无固定住房或者居住很差的“双特困”家庭来讲,“廉租住房”政策犹如雪中送炭,带给他们的是温暖和希望。由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今天正式实施。伴随而来的是从大连市政府不久前传出的消息:我市在继续采用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式解决“双特困”家庭住房难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一条解决渠道,即从现在起的5年内,市政府每年组织建设100套小户型廉租住房,以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使“双特困”家庭居者有其屋。
昨天下午,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之际,记者带着“双特困”家庭的希望来到了大连市廉租住房办公室,采访了廉租办主任卢宪洪。卢宪洪说,我市在2001年出台的《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基本符合新《办法》的文件精神。有了两年多的工作基础,目前有关人员正一方面会同城区各街道进行低保户住房情况入户调查,一方面加紧落实《大连市建设廉租住房实施办法》的文件会签。卢宪洪说,国家、省、市的廉租住房政策出台后,最为关键的是我们要让政策的“含金量”不打折扣地体现在困难群众身上,最大程度地让他们得益,让每一户家庭、每一个人都享受到政府送给他们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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