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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报责任人被追究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田雨邬焕庆)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负责人25日通报了全国检察机关清理、纠正超期羁押进展情况,自7月21日宣告“检察环节超期羁押已经基本清理、纠正完毕”后,又发现检察环节存在16人超期羁押,其中广东7人、云南5人、黑龙江3人、海南1人,目前已全部纠正。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陈振东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今年5月开始,统一部署开展了检察办案阶段超期羁押专项清理活动,重点是纠正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超期羁押案件。到7月21日,检察环节的超期羁押已经基本清理、纠正完毕。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8个检查组,对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是8月1日以后检察机关是否出现新的超期羁押问题深入进行了检查。同时,对举报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10月中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又派出4个检查组,对反映检察办案环节超期羁押问题比较集中的7个省进行认真核查。检查组深入到13个分州市检察院、24个区县检察院和19个看守所进行实地督查。同时,有关省级检察院也组织人员进行自查。通过检查组的核查和各地自查,又发现检察环节存在16人超期羁押,其中广东7人、云南5人、黑龙江3人、海南1人,目前已全部纠正。

  陈振东介绍说,自7月22日设立受理检察机关超期羁押举报电话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共接到举报电话1800多件。截至1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及举报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线索165件。审查后向有关省级检察院发函交办并要求上报核查结果的155件。目前已累计收到上报核查结果134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省检察院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118件。他表示,在这些举报线索中尚未发现检察环节超期羁押情况。

  在发布会上,陈振东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湖南、海南、山西三省检察院在专项清理工作中分别出现漏报检察环节超期羁押问题,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批评,并责成湖南、山西两省检察院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造成超期羁押的直接责任人员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廖鸿斌行政记大过,免去其副科长职务;对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夏跃辉行政记过;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和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长到省人民检察院作检讨,公诉、监所检察部门领导向本院党组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省通报批评;同时责成省检察院公诉、监所检察部门到两市帮助查找问题,总结教训。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已在全省检察系统对漏报检察环节超期羁押情况的晋中、忻州两市检察院进行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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