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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临年关最闹心
―――今年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可能达千亿―――今年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可能达千亿

   当前,拖欠工资现象比较普遍,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尤为突出。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估计在1000亿元左右。

  资料还显示,当前拖欠工资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企业和餐饮服务等企业,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70%。

  

  拖欠原因何在

  【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王文韬)“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是非常丑陋的,是一个连环套难题,更是我们国家在经济建设中的‘发展病’。”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曹和平博士对目前严重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进行了经济学分析。

  “据了解,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已近千亿元,农民工以跳楼等极端方式索要工资的现象偶尔发生。这说明农民工的组织力量太弱。”

  曹和平说:“发展经济学一个基本观点认为,如果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而城市相对富裕的资本和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相结合,那么经济就会出现一个新增的部门,传统地区的劳动边际生产力提高,资本的边际报酬也会更高。发展经济学的美好描绘反映在我们现实的社会中,却是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进城拿不到工资原因何在呢?”曹和平分析说,如果按照一份资金和一份劳动力相匹配的话,城里的资金目前是处于短缺状态。而在很短暂的时间内亿万农民工涌入城市,金融部门的压力是很大的。近些年我们国家的金融改革要求银行降低贷款风险,这就要求银行把风险大的项目拿掉。今年人民银行要求对住宅业信贷相对紧缩。银根紧缩,农民工进城,同时还要维持这么大规模的建筑。在这个环境中,谁的谈判力最弱,谁就最不容易得到要素的报酬。农民工进城后没有组织,谈判力最弱,他那部分的报酬短缺是可以观察到的必然现象。

  曹和平认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首先应该建立一个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制度。国家应该制定统一的《农民工拖欠工资管理条例》,而不是各地自搞一套。其次要建立农民工任职的资质认定,以此遏制我国由于农民工进城没有管理造成的巨大浪费。第三是建立劳动合约的认定制度,通过第三者公证,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专家“支招儿”———举报

  【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王文韬)“农民工无论到什么地方打工,首先要记住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这是最简捷和方便的维权途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副所长黎建飞博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为那些备受工资拖欠问题困扰的农民工“支招儿”。

  黎建飞说,由于农民工是城市劳动者中的弱者,他们的权益很容易受到侵犯。目前国内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农民工们普遍不太敢维护自己的权利。加上许多农民工事先没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使一些用人单位在拖欠和克扣工资时更加肆无忌惮。

  他认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订立劳动合同。但是现实中实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尽如人意,所以我国在司法实践中承认事实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农民工能够证明在这里工作过,比如自己的工友可以证明,上班的考勤记录可以证明,这些都可视同订立劳动合同。所以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并不是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的障碍。”“农民工在工作中要有意识地去收集一些文字性证明。比如工资一个月就应该给发,如果到月底用人单位不能给,最好有文字的东西。再有,我们现在法律承认录音证据,不行的话可以采取录音做一些准备。即使没有这些,也可以工友之间互相证明。”

  “但是这些方式对农民工的要求还是过高的,我觉得举报是最简捷和方便的维权途径。”黎建飞说,如果农民工遇到拖欠工资的问题切勿采取极端行为,最主要的是及时举报。

  曾任原劳动部法规处处长的黎建飞建议说:“农民工到什么地方工作,先要把劳动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记下来。这个举报电话很容易查到。法律规定,一个举报只要是事实,都能得到查处,而且要给举报人回复。劳动监察部门代表国家执法,具有强制力。法律还要求监察大队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人的情况也不会被泄漏。这样对农民工个人的损失会比较小,因此而丢失工作的可能性也不大。”

  黎建飞还建议,农民工可以通过加入工会组织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他认为,目前众多农民工都是以个人形态直接面对用人单位,这确实加大了劳动者维护自己劳动权利的难度。如果由工会组织先出面,就会使农民工脆弱的权益得到一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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