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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陷阱还有不少 | |||||||||||||||||||
| 有关部门提醒求职者注意,对用人单位仔细加以甄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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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韩林见习记者王朋)近日,本报“包记者直击”以大篇幅揭露了有些不法分子设置陷阱,以招聘为名狂揽钱财的事情,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昨日,甘井子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反映,他们近期接到很多这类投诉。他们提醒求职者,注意对用人单位加以甄别。
11月8日上午,革镇堡工商所接到高某的投诉,称当天上午他根据某媒体的广告,到革镇堡镇的一家货运代理部应聘。代理部收取了高某200元钱办证费后,对他进行所谓考核,然后以不符合条件为由不予录用。当高某向代理部索要办证费时,遭到拒绝。 革镇堡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对这家货运代理部进行了调查。经查,这家货运代理部于2003年6月27日进行注册,成立以来,代理部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招工广告,以每月1500元工资诱聘工作人员。凡应聘者须先交纳200元办证费,然后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是,将每袋90公斤的玉米在规定的时间内装满一车,不能胜任,便责令“走人”,办证费不予退还。有装卸常识的人都清楚,如此考核实在是强人所难,这家货运代理部就是通过这种方法骗钱敛财。此外,该局金家街、泡崖等工商所查处的几家以招工为名骗钱敛财的公司,其手段与前者大体相似。 工商人员告诉记者,以招工为名骗钱敛财,不是什么新招数,但是对于不明真相的求职者仍有一定的迷惑性。以用工为名骗钱敛财的公司一般有如下特点:一、具有合法手续,经营范围多集中在家政服务如家电维修、送水、保洁等;二、都在正规的媒体上做招工广告,其招收工种多为司机、接线员、送水员、发卡员、业务员等;三、主要面向外来打工人员行骗;四、以宿费、餐费等名义骗取费用,不给开具收据;五、与受聘者签订不平等合同,在合同中限定苛刻条件或在业务量、工作时间上设陷阱。如果受聘者提出返还费用,用工方便以合同规定为由不予返还,甚者拳脚相加,威胁、逼迫打工人员自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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