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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公约不应乱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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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笔者住处的楼道,不时有各式各样的“野广告”光顾。近日门旁多了一张小红纸,以为又是什么“野广告”,定睛细瞧却令人诧异,竟然是街道印制的“大连市市民文明公约”。 宣传文明公约是件好事,但做好事也要有个“讲究”。把文明公约就那么随随便便地往楼道的墙上一贴,混杂于“野广告”之中,好像不大合适,也显然降低了公约的“身价”。当然,笔者并非一概反对利用楼道搞宣传。据报载,有的地方在楼道里办起了设计合理、新颖漂亮的宣传栏,这既不失本意,又美化了楼道,若要利用楼道搞宣传教育,这种做法倒值得借鉴。 “野广告”之所以遭人痛恨,是因为它的一些内容“不咋的”,让人无法接受。另外楼道大量地粘贴各种广告,不仅破坏了整洁的环境,也败坏了城市形象。 在我们宣传好的东西时,切莫沾上“野”性,应注意与“野广告”划清界线。读者孙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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