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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也要及时

   本报讯(韩林见习记者王朋)11月12日,本报刊登文章《倔老冯为人讨公道》,报道了一位老工商干部帮李大爷要回房屋交易税的故事。文章刊登后,又有不少消费者找到工商部门,反映他们的类似遭遇,希望得到帮助调解。工商人员告诉记者,一些消费者在讨到说法时,因为不及时,丧失了维权的机会。

  李大爷的钱被要回来以后,甘井子消协以及周水子、凌水等工商所相继接到十多起类似的投诉。记者了解到,在购房中出现这种情况不少。有的是不了解房屋交易税承担时均摊的规定,也有的虽然清楚这项规定,明知道自己吃了亏,但与一般房屋的价格相比,几百元的房屋交易税就有点不值一提了,很多人觉得为这些去奔波不值,也就忍气吞声了。看到李大爷的事情后,他们想起这么回事儿,来讨说法。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支持,帮助要回属于他们自己的那一半交易税。但也有一些消费者,由于事隔太久,相应的证据已经丢失,或者不完全,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一位周女士反映说,她在2001年购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与之均摊交易税,工商人员问他能否提供相应的证据,可她始终未找到合同复印件,于是事情只好不了了之。还有一位姓孙的消费者在去年年初购房时,开发商没有与之均摊税金。工商部门调查时候发现,开发商已经改弦更张、两易其主,调查取证非常困难,事情也被搁置下来。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占在理上的事,不要轻意放过,维权也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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