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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气回荡天地间

文/孙振武本报记者董国勋图/本报记者吕文正

   当他人或者自己正在或将要受到不法侵害时,是麻木不仁、明哲保身、听之任之,还是危难之处显身手,是检验一个人、一个集体、一个社会乃至一个民族道德水准高低的重要尺度。中华民族以崇尚公德、匡扶正义为传统,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扬善弃恶、舍生取义的仁人志士灿若群星,铸就了一个伟大民族不灭的灵魂,形成了无坚不摧的凝聚力,推动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在我们大连,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为了社会的安宁和他人的利益,擎起了正义与公德的大旗,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催人泪下的正气之歌。

  正义的力量将他们凝聚在一起

  在全国,我市较早地成立了办理见义勇为工作具体事务的社团组织———大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群众自发的义举一旦得到党和政府的倡导和支持,就会产生无穷的动力和广泛的效应。

  从1993年5月至2003年6月,我市涌现出的见义勇为群体中,男性553人,女性45人;17周岁以下的8人,18周岁至60周岁的564人,60周岁以上的26人,年龄最小的13周岁,最大的80周岁。机关工作人员128人,企事业职工252人,农民132人,解放军官兵12人,学生23人,无业居民51人。见义勇为不为年龄性别所限,没有职业地域之别,呼救就是召唤,险情就是命令,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见义勇为。常常有这种情形,当一个人遭到抢劫发出呼救声,只要在附近听到音讯的人,都能不约而同地放弃正在做的事而奔向同一方向,尽管平日素不相识,但正义的力量却将他们凝聚在一起。一个人制服不了,大家一齐动手;一个人追不上,另一个接着追,直到把歹徒制服为止。有的见义勇为人员专门留心社会上“不平”的事,不放过任何在他们面前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连续多次在公共场所抓获扒手,被群众誉为“不在编的警察”。共同的道德准则,激发了广大群众对见义勇为正义之举的关注和呵护,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赞扬。

  奉献和牺牲精神在突发事件中升华

  深刻的道德认知可以催化道德情感。我市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个人,大量地表现为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的较量,甚至是生死搏斗。他们在国家、集体、他人或个人生命财产遭到不法侵害时,从不畏惧,更不退缩,或者奋力抗争、勇敢搏斗;或者巧妙周旋、智取凶顽;或者闻声而上、舍身相救;或者不顾安危、奋勇追捕。他们从歹徒的刀下救出被抢劫的妇女,在深夜于偏僻处救助被劫持的出租车司机,赤手空拳同入室盗窃、抢劫的歹徒搏斗,不顾流血受伤追擒逃犯,不怕报复现场报警或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协助警方搜捕行动等等。在突然发生的灾害事故面前,奉献和牺牲精神同样得到升华。有的毫不犹豫地跳进冰湖或深水中搭救落水妇女和儿童,有的冒着生命危险从火海中背出行动不便的老人……这些临危不惧的壮举,往往发生在一瞬间,对于他们来说,或许有许多的选择,但,他们选择了正义,选择了“冲上去”!没有人动员,也无需动员,没有人对他们承诺什么,他们想的就是绝不使犯罪得逞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如果不把坏人抓住,他们还要祸害社会”,这是他们面临生死抉择时闪现在脑海中的共同心声。10年来,有50人在自身遭遇不法侵害时能勇敢搏斗,制服歹徒。有267人在他人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义无返顾,挺身而出。由于见义勇为的义举,使195人免遭伤害或解除生命之忧。在同犯罪分子的生死搏斗中,有10人英勇捐躯,14人重伤致残,104人流血负伤。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捍卫了道德和法律,受到人民的怀念、敬仰和尊重。

  发动群众筑起铜墙铁壁

  人民群众直接同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不仅履行了一个公民的义务,而且对辅助司法活动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防范的角度看,公安机关警力有限,即使在警力充足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对社会面的治安防范做到全时空、全方位的覆盖。要求公安机关对任何时间和地点发生的犯罪活动当时就能在现场处置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犯罪侵犯的对象和当时在现场的群众就在第一时间承担了防范主体的责任。正因为一大批被侵害人能在犯罪分子的淫威下正气凛然,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或者周围群众施以援手,才有效地制止了犯罪或避免了更大的损害。从打击犯罪的角度看,群众在第一时间见义勇为抓获犯罪分子,或不顾风险即时报警,为出警争取了时间,给公安机关的侦察、调查、取证工作提供了直接的帮助,不仅避免了人力、物力上的耗费,而且减少了隐案和积案,为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一些案件的侦破中,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有的到公安机关举报坏人坏事,有的主动要求引领民警到犯罪分子藏匿和窝赃场所开展搜捕,还有的在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能申明大义,将杀了人的儿子送到公安机关。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我市群众见义勇为行为针对犯罪目标360多起,其中行凶伤害66起,抢劫148起,盗窃108起,流氓26起,其他21起。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50人,协助民警现场破案91起,提供破案线索25件。通过公安机关进一步审理,追破各类案件734起,其中重特大案件80起。人民群众把一大批穷凶极恶的歹徒送上了审判台,其中309人被判刑,19人被劳动教养。一些外地的犯罪分子都惊叹大连人的觉悟和胆量,没想到在外地作案屡次得手到大连后却成了“过街老鼠”,最后“栽在大连老百姓的手里”。

  事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人心齐,泰山移。有着见义勇为光荣传统的大连人民,必将进一步以社会安定为己任的主人翁姿态和危险关头冲得上、敢与邪恶见高低的大无畏精神,同心同德,续写见义勇为的新篇章。

  见义勇为基金会

  见义勇为基金会是由社会各界关心社会治安,热爱见义勇为事业,有一定社会影响和捐赠见义勇为基金数额较大的个人及团体、法人代表组成的地方性、专业性、非赢利性的民间组织。

  大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经费来源基本上是依靠社会力量,采取募捐和基金增值办法。到2003年10月,全市共有712个单位,368人向见义勇为事业捐款,总额达11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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