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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的一天,一个普通的工作日,早上6时30分,王忠就来到了办公室,他已经习惯了每天在这个时候上班,打扫办公室后,便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刚翻开卷宗,只听到“咚咚”的敲门声,他不久前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害人的家属推门而入,他们是来“兴师问罪”的。来人情绪很激动,王忠请他们坐下,端上一杯水,接着对他们耐心地做工作,以其娴熟的法律政策水平和真诚的工作态度,使怒气冲冲的两位来访者歉意地走了。可刚刚切除了扁桃体的王忠,嗓子早已冒了烟,干痛的嗓子促使他推开门窗换换气,却发现市委组织部宣传处的领导和前来采访他的先进事迹的两个记者,正站在门外。为了保证事迹的真实性,他们对王忠进行了一次真实的检验,搞了一个突然袭击。他们真切地感到,王忠是经得起考验的先进典型,是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十几年如一日的王忠,在平凡的工作中,作出了成绩,荣获40余项奖励。又先后被授予大连市“十佳”检察官、大连市劳动模范、大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标兵干警、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卫士、辽宁省第二届杰出青年卫士、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辽宁省优秀公诉人、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等荣誉称号,他荣立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五次、一等功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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