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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依法治理网上邮寄环境 | |||||||||||||||||||
| 电邮已成常用工具垃圾邮件已成公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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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的普及,电子邮件成为传递信息的一种常用工具。与此同时,不经接收方同意就发送带有某种诱惑目的的垃圾邮件也成了严重社会问题。到2002年底,日本网民接近7000万人,是1998年的4倍,垃圾邮件问题已经牵涉到大多数国民的利益。
对通信机构来说,大量的垃圾邮件使它们必须大幅度提高计算机性能以维持邮件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为此所花的成本要么自己消化,要么转嫁到用户身上。对用户来说,垃圾邮件处理起来耽误大量时间,不仅浪费上网费,还影响与客户的正常业务联系,造成间接经济损失。手机能够储存的邮件数量有限,超过限度后,旧邮件就会自动消失,大量垃圾邮件会使有用的电子邮件很快化为乌有。此外,手机在日本中小学生中已呈普及趋势,一些通过手机发送的色情邮件严重影响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为了治理垃圾邮件、创造利用电子邮件的良好环境,日本于2002年4月17日公布了《特定电子邮件法》。特定电子邮件是指为了自己或他人营利的目的、没有事先征得接收方同意就发送的电子邮件。法律规定,特定电子邮件必须在标题上标明用意,发送邮件者要注明姓名、住址和发送地址;如果邮件遭到用户拒绝,禁止再次发送;违背上述规定将被视为妨碍电子邮件通信,有关部门可采取必要的措施;用户对特定电子邮件有意见时,有关机构必须认真对待;为了防止特定电子邮件妨碍通信,进行电子邮件服务的通信机构有义务开发和引进新技术,拒绝为利用虚假网址向众多用户发送的邮件提供服务。2002年7月,日本又实施了《反垃圾邮件法》,规定商业广告邮件必须在题目中标明“未经允许的广告”字样,以便不愿接受广告信息的用户可以立即删除,违反上述法律的邮件发送者将受到严厉惩处。 2003年10月1日,日本警视厅根据上述法律在山口县下关市逮捕了一名乱发电子邮件的韩国人。今年3月4日到11日,这名韩国人利用在网络公司工作之便,匿名发送了300万封广告宣传邮件。这些邮件不仅给用户造成了干扰,而且由于发信地址不详,其中20万封被退回邮件服务器,公司为删除这些退回的邮件用了两天时间。 为了对付垃圾邮件,日本总务省还成立了“垃圾邮件对应方法研究会”,并在全国开展“扑灭”垃圾邮件运动,通信部门经常还在自己的主页上公布防止垃圾邮件的技术。10月6日,以庆应大学的国领二郎为首的日本信息技术专家与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成立了“日本在线交流协会”,探讨防止电子邮件虚假信息和污秽内容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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