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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

   所谓处方药,就是必须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能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而非处方药( OTC)则不需要凭执业药师或执业助理药师的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物。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又分为甲、乙两类。

  国家药监局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必须经国家药监局批准。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制定的专有标识。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在国家药监局关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还明确规定: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当分柜摆放,不得采取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非处方药标识如图所示,由国家药监局统一制定,甲类非处方药标识的图案是红色的,乙类的是绿色的,甲类的专有标识色标是 M100Y100,乙类的专有标识色标为 C100M50Y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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