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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工当心招进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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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王英奎记者谷振国)相识不久便将对方招进自己的饭店做工,财物被盗后,警方询问有关情况,饭店老板却是一问三不知。昨天,秀月派出所请记者呼吁一下:用工单位在招工时,一定要查清外来打工者的真实身份,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以防案件发生后,给侦破带来困难。
6月14日上午,在某饭店打工的于某将该饭店老板的800余元人民币、手机及饭店的一些票据席卷一空。当饭店老板李某发现被盗后,便赶到秀月派出所报案。然而,当公安机关询问于某的来历时,李某只知该人姓于,至于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是一概不知。因李某和于某只有几面之交,李某聘其当厨师时也没看其身份证。而这些不利因素,给破案带来很大困难。 接案后,秀月派出所立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追踪和布控。昨天上午,于某在大连开往烟台的客轮上,被大连港公安局的乘警抓获。经审问,该人叫于学义,河南人。除这次作案外,还曾在沙河口区和烟台作案多起。该人现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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